房地产开发商将已经出售房子,后来又抵押给了放高利贷的,并网签到了放款人名下我还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9-10-02 05:24:52
能要回来,只要你起诉他一房多卖就能主张权利,哪怕是已经网签过户了的,你是第一个购买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合同购买房屋,房屋却莫名其妙的被抵押过户了,你要做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产登记,重新判归房屋归你所有。
请个律师吧,法院解决,这应该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走法律程序,应该可以拿回来
看你有没有产权证
可以的,要到法院起诉
比较难,房管局依照网签确定房产证而不是你的购房合同。你可以起诉地产商欺诈。
开发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可以打官司要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