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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将已经出售房子,后来又抵押给了放高利贷的,并网签到了放款人名下我还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9-10-02 05:24:52

能要回来,只要你起诉他一房多卖就能主张权利,哪怕是已经网签过户了的,你是第一个购买的人,在不知况下签署合同购买房屋,房屋却莫名其妙的被抵押过户了,你要做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产登记,重新判归房屋归你所有。

请个律师吧,法院解决,这应该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走法律程序,应该可以拿回来

看你有没有产权证

可以的,要到法院起诉

比较难,房管局依照网签确定房产证而不是你的购房合同。你可以起诉地产商欺诈。

开发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可以打官司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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