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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主责,我次责,保险公司全赔,第三者100万,死者家属上诉法院了,法院会不会判我额外赔偿?

更新时间2019-04-22 10:58:25

不存在额外赔偿。额,是指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限度。由于您不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只会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次要责任,对方如果是行人或非机动车,次要责任大约是30%,这时候就要看事故损失的总额是多少,您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假如事故损失(包括死亡赔偿)是200万,您这一方(包括保险公司)应当赔偿60万,您投保了100万的三者险,足够赔偿的了。

如果当时您只投保了50万,剩下的10万就由您个人赔偿了。

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外的赔偿,才是您所说的“额外”(保额之外),这部分您自己赔偿。

这得看具体况定,但是由于权责划分明确,如果对方提不出任何能推翻此划分的证据的话,那理论上讲你还是次责,只是在赔偿的问题上浮动于你所分权责的区间而已。

相关标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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