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28 01:10:35
父母共有的房屋,在母亲意外身故之前,父母和第三方签了房屋转让协议,因为第三方利用 父母急于筹钱给大儿子还赌债,引诱父母房屋转让给他,事后父母反悔不想卖房子,第三方起诉,在这个过程中母亲意外溺水身亡,小儿子被追加成被告。在这个过程中,第三方只支付了房屋转让全款的二分之一不到,其他未支付的款项第三方和大儿子私下抵消了他们之前产生的借贷的金额。小儿子知道了这些真相后,不同意卖房。法律上可以给予支持吗?
主要还是看这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经过公正的协议书,原则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还可以去反诉第三方;如果是经过公正的协议书,你可能是无力回天了。
房屋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房屋父母各有一半,母亲去世之后,房屋的一半就成了遗产,父亲,大小儿子都有继承的份额,儿子当然有权不同意的。房屋成了三人共有,因此大儿子一人不能擅自,且赌债不受法律保护的,他更不能以三人的合法的财产即房屋来抵他一个人的赌债的。
父亲签订协议无效,因为这共有房屋,必须共有人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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