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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误认证已经退回的增值税专票,已经抵扣。联系销售方,告知不能开具红字发票。

更新时间2019-03-25 04:05:34

我能发起红字信息后,不够对方开不开红字发票。直接把正确的发票在认证吗?

  这种况下,如果对方确定不再重新开具发票,那么应该:

  1、让开票方把发票再次寄回,发票内容无误并且票面没有填写“作废”字样,我方可以作为正常发票使用。

  2、如果发票票面已经有“作废”字样,我方只能在申报时作进项转出处理。这种况下,因为我方已进行认证,只能由我方填写红字信息表,再联系开票方重新开具可以使用的正数发票,这时不需要作进项转出处理,因为填写红字信息表后,申报系统已自动生成进项转出额,申报时确认即可。

 3、如果我方已开具红字信息表,要尽量协商开票方也同步处理,我方已填写信息表的情况下,开票方不作处理,会留涉税隐患。

  建议:出现涉税业务有异议,最好双方事先沟通,确认以后再作处理,以免单方行为,留下涉税隐患。

你要做的是去税局进行进项转出(把错误认证的税额转出来)

对方要做的是作废或者红冲这张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认证抵扣

如果是当天认证的发票可以找税务机关删除认证信息,如果已经过期只能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相关标签: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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