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09 01:36:33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
2、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3、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名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4、总理有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名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5、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各管各滩,各司各职。
国家全部的事情
在中共中央总书记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经济事务,领导国务院各部门(不含与政法、意识形态相关的部门)的工作
国家所有日常事物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总理负责党政方针政策落实、协调各部委工作关系、任务。
在中共中央总书记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经济事务,领导国务院各部门(不含与政法、意识形态相关的部门)的工作。
各个方面都管啊
总理向党中央负责。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
2、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3、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名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4、总理有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名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5、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主要是指总理分工负责国家的日常事务——国务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