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退休工人资格认证信息栏填不进内容解决方法
更新时间2019-02-27 12:16:27
山西退休工人资格认证信息栏填不进内容,地址和险种填不进内容
朋友:退休后居住在本地的退休人员、带退休证去所住社区或居委会、请社保管理员为你操作、填写信息。
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存在再填写、险种、工种问题。
如果是APP认证、需要的是刷脸认证。
山西省《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退管中心,各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各参保企业: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止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现就开展201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方式
2018年的认证工作由市退管中心、企业(包括社会保险中介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共同协作完成,退休人员采用指纹比对或认证表的方法进行认证,遗属采用认证表的方法进行认证,具体方式说明如下:
(一)继续运用指纹终端比对系统开展认证工作,异地居住人员、高龄人员、重病人员等特殊人群,做为重点加强认证。中心将人员信息拷贝至指纹比对终端系统,由企业组织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指纹比对工作,如遇本人行动不便、外地居住、指纹比对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无法实现指纹比对认证的情况,由单位发给《离退休人员(遗属)基本信息核对表》,按下述(二)的方法进行认证。
(二)中心将认证人员名单、《离退休人员(遗属)基本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下发至太原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退管中心)和各企业,由市退管中心和各企业将《核对表》分发给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由企业工作人员和居住地社区工作人员认证和签章;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佩带统一标识(标识为2018年核对表)拍照,由居住地社区签章认证,居住地尚无社区或社区未开展认证工作的,由居住地社保工作机构进行认证。
(三)退管中心要在完成2018年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认证的同时,继续指导本县(市、区)所属街办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员、退休协管员,充分开展和利用全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系统(以下简称异地退管系统),利用人社部统一制定的异地协助认证电子化流程和统一的异地协助认证平台,完成异地人员网上认证工作。
(四)各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指导各社区的社保工作人员,认真核实离退休(遗属)人员的身份证件及相关手续,按照《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的各项要求,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认证工作,同时,严格落实电话举报制度,及时对死亡人员进行上报。先进和落后的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和人员,中心将在年终进行评定和通报。
二、报送资料
各企业和市退管中心务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人员比对数据上传,认真填报本年度认证情况汇总表,对本年认证情况书面说明,《核对表》按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分类汇总,以养老手册号排序(附人员名单)进行装订并报送中心。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机构负责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的资格认证工作,务于2018年8月底前上报认证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证工作。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是养老基金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认证工作,抽调专人对本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认真核实,采用指纹比对认证的人员,企业工作人员要亲见本人,严格比对身份证信息;无法亲见本人的,在采用认证表认证的同时,要主动通过电话、微信、视频和持认证标识拍照等多种方式进行复核;对长期异地居住、体弱多病或情况特殊的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提供上门服务。
(二)做好认证结果处理。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各企业要及时报停其养老金或遗属补助。经核实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养老金发放;确认死亡的,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社保部门,按国家规定追回其冒领养老金或遗属补助。
(三)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各单位务必建立完善退休人员联系电子档案,将每年的专项认证和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结合,确实做到预防为先。对于存在欺诈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查处,对涉事的个人和单位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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