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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店长滥用职权,不退还我入职时的押金,我该向苏宁哪个部门写举报信

更新时间2019-01-09 18:15:56

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入职收取押金?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中包括了就业、择业的权利。为了保护这一权利,法律禁止前面提到的这种做法。用人单位不管是扣押证件还是金钱,都是违法的。


这个不能在苏宁内部解决,他们很可能互相包庇,向当地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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