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8 01:31:35
若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四种方式举报
九种行为可举报
1. 插手纠纷、行凶作恶、欺压百姓、抢占市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收取保护费、扰乱公共秩序的黑恶势力活动线索
2. 混迹运输、物流、采砂、集贸市场、建筑行业、工矿企业等进行非法经营、抢占货源、强拉强运、强买强卖、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市霸、菜霸、矿霸、砂霸等各类霸痞活动线索
3. 经营赌博、色情等场所,实施组织介绍强迫容留妇女卖淫、参与“黄、赌、毒”,以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
4. 利用宗族势力等影响操控基层公共事务、侵占掠夺集体资源、公共财产的案件线索
5. 利用邪教、封建迷信等拉拢裹挟群众、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6. 组织宗族、家族势力或他人参与堵门堵路、干扰工程建设、非正常上访、“医闹”等闹事活动线索
7. 基层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或为其充当“保护伞”,垄断集体资源,抢占集体和群众土地,牟取非法利益、进行贪污腐败的违法犯罪线索
8. 采取非法方式干扰、操纵和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方面的线索
9.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 种举报方式
1. 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拨打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
2. 信件举报
3. 电子邮件举报
4. 直接举报,可直接到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公安机关举报
依据线索和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充分收集证据之后,实事求是地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剪报,要求依法处理。
向公安机关如实举报,坚决打击,这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
到当地扫黑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