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4 06:29:38
上一季度税务局提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比实际金额超出了10000元。先按照税务局提取的金额申报后,经核对实际金额无误去税务局更正申报,后发现有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开错,税务局核定税率为3%误开为5%的税率。税务局说先让我办理异常转办,先把对方的发票取回,作废冲红后,在重新给对方开具发票。然后在办理更正申报。可以吗,这样是不是会夸季度,而且需要怎么办理更正申报退回
收回错误的发票,并记下发票信息进行红字冲减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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