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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更新时间2018-11-14 16:22:02

家里有5亩地,家里五口人分,如果其他4人放弃,那么这地是1人继承5亩还是这1人只拥有所分得的1亩?还有现在新的土地改革,父母和年轻人哪个的利益比较多

继承全部的五亩地,因为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47条也做出同样规定。


如果放弃应该就没有权益了。年龄大的利益多一些吧

已确认时候的土地份额为主


个人只能拥有其个人的份额,其他的成员要是放弃,那么就有村收回,对于父母与年轻人,在改革方面实惠兼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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