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13:38:29
在城镇、乡镇商业区的(8栋高6层半40多套)集资自建房,城建局不监管吗?如今房屋楼板出现抖动的质量问题,城建局说他们管不着?!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具体对质量负责的有五方单位,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上述五方进行总的监督管理的,则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质监站完全有权责令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进行处罚,对一般质量问题也有能力进行鉴定,对重大质量问题有义务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权威部门进行鉴定。
建设单位(含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的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造成的退房、保修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都应在开发企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规定。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在城镇规划区内建房,城建局、规划局都需要按照自己的权限进行管理。
当然监管了
规划局、城管等都有责任管理的。
杨再坤
您好:
自己的私人财产啊。好像是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