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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问国家元首的性质,权力,作用和产生的影响,谢谢啦!

更新时间2018-09-01 00:41:05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各国宪法规定。一般有: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召集议会权,外交权,统帅武装部队权,赦免权,荣典权等。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由于各国政体不同,国家元首行使的实际权力也不尽相同。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 ,元首一般不直接掌握国务实权,只以国家的名义,从事一些象征性和礼仪性的活动,因而被称为虚权元首。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元首为国家最高政府首脑,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均负有实际的直接的责任,拥有很大权力。根据国家元首组织构成的不同,国家元首分为个人元首和集体元首。在大多数国家,国家元首由个人担任并行使其职权的,为个人元首。有些国家,国家元首的职权由集体行使,为集体元首 , 如圣马力诺共和国的国家元首由具有同等权力的2名执政官共同担任。

在议会制(或称内阁制)的国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中,国家元首可能只是国家的象征行政首长,理论上拥有行政权力(例如英国政府被称为女王陛下政府,即政府在理论上是属于君主的,而不是议会的)。事实上,宪制经历渐进的演变,由首相领导的内阁行使实际权力,并向国会负责。首相从议会中选出,得到议会的支持。

一般来说,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手握重权,也是一国的象征。国家重大决定、宣布紧急状态、分布战争命令等等。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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