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59:12
您面临的问题不仅仅限于拆除坍塌的住房,还有要被收回宅基地。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收回:
1、房屋倒塌后宅基地闲置长达两年以上;
2、一户多宅农户,老房屋倒塌;
3、建新未拆旧,旧房屋倒塌;
4、违规占地建房房屋倒塌;
房屋倒塌宅基地不会被收回:
1、满足一户一宅条件,房屋倒塌后立即重建;
2、属于农村危房改造用户,房屋出现倒塌。
目前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住房权益,国家还出台了危房改造政策,如果农民朋友满足危房改造范围,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民朋友的房屋出台倒塌之后,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偿,并且根据家庭贫困程度以及危房程度给予相应的建房补偿,最高能够享受到5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偿款。
无权的。强拆要经过一定程序。
你用的是没有土地批文的宅基地,你就是违法的,当然应该无条件拆出
应征得村民同意。
既然是旧房,说明你家还另有住房,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为一户一宅,建了新房原旧房必须拆除复耕,否则新房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合法,必须有手续,没有手续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拿着判决书去执行,如果还拒绝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如果这个新农村建设经过批准就是合法的;
2.新农村建设利国利民,配合好了就是。
没有经相关征收程序,其无权擅自拆除合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