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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是否有权拆村民住房

更新时间2018-08-30 17:59:12

您面临的问题不仅仅限于拆除坍塌的住房,还有要被收回宅基地。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收回:

1、房屋倒塌后宅基地闲置长达两年以上;

2、一户多宅农户,老房屋倒塌;

3、建新未拆旧,旧房屋倒塌;

4、违规占地建房房屋倒塌;

 

房屋倒塌宅基地不会被收回:

1、满足一户一宅条件,房屋倒塌后立即重建;

2、属于农村危房改造用户,房屋出现倒塌。

 

目前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住房权益,国家还出台了危房改造政策,如果农民朋友满足危房改造范围,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民朋友的房屋出台倒塌之后,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偿,并且根据家庭贫困程度以及危房程度给予相应的建房补偿,最高能够享受到5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偿款。


无权的。强拆要经过一定程序。

你用的是没有土地批文的宅基地,你就是违法的,当然应该无条件拆出

应征得村民同意。

既然是旧房,说明你家还另有住房,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为一户一宅,建了新房原旧房必须拆除复耕,否则新房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合法,必须有手续,没有手续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拿着判决书去执行,如果还拒绝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如果这个新农村建设经过批准就是合法的;

2.新农村建设利国利民,配合好了就是。

没有经相关征收程序,其无权擅自拆除合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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