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7:00:22
未必构成诈骗,但拒绝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离婚。
结婚彩礼返还的条件
根据《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在我们国家,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男方往往会被要求或者选择给予女方彩礼,但是可能有一些情况男女结婚后又在短期内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个时候就会牵涉到彩礼是否退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是不是诈骗先不说,既然结婚就应该共同生活,不能共同生活结什么婚,离婚算了,彩礼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回。
应该不能构成诈骗。
看来是不是骗婚呀,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有证据得。
都办了婚礼了,拒绝共同生活,结婚前干啥了
彩礼是民俗,一般不构成诈骗,如果金额不大的话
如果数额小就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