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6:59:25
身份证寄给别人帮忙代办公司,如果被他人利用做了不好的事情,我可以根据聊天记录和快递单号来维权吗?比如说某个时间段我发出身份证的快递单号到某个时间段我收到身份证的快递单号,来证明我那段时间我并没有拿着身份证操作过那些事情?
您要保存好聊天记录和快递单号,这些都是将来维权的重要证据。
您寄身份证请别人代办公司,委托书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委托书上载明的托办事项很清楚,超出委托书的事项不应由您负责;您的身份证在外地时,而本人不在办理事项所在地,证明人能证明,这个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您的移动通话记录,可以证明您在某个时段在某地的信息,这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您在某个时段参加了哪些重要活动,这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根据身份证责任举证倒置的法律原则,所有一切能证明您不在现场和没有委托他人代办的事项,这些证据都将成为您维权的重要依据,请您知悉后抓紧收集保存,防止产生诉讼时举证困难,给您形成不利的结局。
这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个人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证明,你将自己的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信息给他人,可以算作一种授权代理行为。等同于你自己来办理某件事。法律的后果也应由你自己承担。由于被授权人没有按照授权进行代理,但第三人并不知道被授权人超越代理权或者没有按照授权进行代理。这时候就构成表见代理行为。这时候,从程序上看,代理行为仍然有效。法律后果也应当由你承担。只有你提供证据,证明代理人没有按照授权而进行代理,你才可能要求代理人承担代理责任。
身份证是不能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出了事你是要担任责任的,他人利用你的身份证做出违法的事要立即报警!
通过提供“某个时间段我发出身份证的快递单号到某个时间段我收到身份证的快递单号“,来证明我那段时间我并没有拿着身份证操作过那些事情,是完全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