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青岛市2018年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8-08-02 01:02:59

青岛市2018年死亡抚恤金一共是多少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具体发放标准是: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和本人基本工资、全国社平工资、所处不同单位等都有关系,因此你这个问题无法有准确答案。最好详细说明其所处机关、事业、企业。本人工资等况。

每死亡人口5000元人民币!

相关标签:青岛

上一篇:请问一下。厂里把我开除了叫我去拿工资他又不发给我。我能起诉他吗可以要求厂里赔偿吗怎么把我的工资拿回来

下一篇:农村拆迁补偿都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