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8:45:53
(二)项目经理变更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
2 、原项目经理及现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 、项目经理变更事由及建设工程书面交接手续材料
注: 1、 变更前后项目经理应在交接手续材料上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变更备案表相关单位法人签章应齐全)。
2 、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一式五份(报州建管科、招标办,属县市管理的项目报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建管科(站、办)及相关企业存档)。
3 、施工企业应将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及所付变更资料与建筑施工承包合同一并存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