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20:32:10
前夫昨晚突然要挟要我还钱怎么办(四年前我向法庭起诉过但判不离,但我与他已经分居四五年了,两个孩子一直都是我带着,与他无任何的联系
要挟您还钱,还什么钱?这一点您没有说清楚;四年前起诉离婚不成,半年后既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您俩之间可以没有联系,但对孩子不能没有联系——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建议您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支付抚养费。
你们没离婚还是夫妻关系。
就算离婚你们的财务还是要清算的。。
既然你觉得你老公(应该不能称为前夫)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你应该还是和他协商离婚事宜,(虽然你现在起诉法院肯定能够判你们离婚)免得激化矛盾,主要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用两个孩子去激发他基本的人伦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