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8 05:43:37
隐瞒的事宜,如果对签订的合同的另一方没有造成的话,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反之,则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一般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要看合同里面有没有相应的约束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