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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人员行政道德在履行时具有法制性吗

更新时间2018-04-07 01:31:10

      有!

     “国家公务人员”,即国家公务员。所谓的“国家公务人员行政道德”,实质是指“恪守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席令[2017]第76号)第十二条【公务员义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公务员恪守职业道德是公务员依法应尽的义务,这是以法律方式,对国家公务员“恪守职业道德”作出的明确规定。因此,所谓的“国家公务人员行政道德在履行时”具有法律强制性。

没有法制性,但有纪律约束性。

主要是道德层面,也具有一定的法理内涵

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行政道德是指从事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在行政实践中运用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处理自身与工作对象之间、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以及公私、得失等关系时,所应当遵循的调节和规范各种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道德准则。道德准则。道德准则。

当然有,请阅读相关规定

道德不在法律范畴之内,不过国家公务人员有内部纪律可以管

没有

法制性

这个肯定有,国家对公务员管的很严格

公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要求公务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避免在工作中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而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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