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7 00:34:35
我从2017年11月21日进公司至今2018年2月2日公司都没和我们任何员工签合同缴纳社保之类,当初面试的时候说实习底薪3000,转正3500,每一单5%的提成,进公司之后发现员工就只有两个人后来还走了一个,还没等发工资提成就换成了奖金形式,每找一个厂家合作算一单每月最高1000奖金。
这个月工资表刚出来,我这个月算转正底薪3500,我另外一个同事奖金完成了最高1000的要求,但是她的底薪却不是转正3500也不是实习3000,而是底薪3200+奖金800,经理说把奖金二百放到底薪里了,但是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里?
这个月我请了病假也不算,我说我可以出示医院单子经理说没有用没有补贴之类就算是事假。
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是国家强制性规定,其它不合规现象都必须依法予以纠正和惩处。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没签合同你赚啦,过1年,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