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07 08:12:35
我奶奶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我奶奶的名字。
我爷爷、奶奶早已过世,他们有两个子女,大女儿是我姑姑,小儿子是我父亲。
我父母有两个女儿,一个是我姐姐,残疾人,没有收入来源,还有一个是我。
现在我父亲已经去世,姑姑还在,但是姑姑同意放弃继承这套房子,把房子留给我姐姐。
另外,我姐姐的户口就在这套房子下,原先我奶奶还在的时候,这套房子下只有我奶奶和我姐姐的户口,奶奶是户主,户口本上姐姐那一页,与户主关系写明了是孙女。
奶奶去世后,户口注销,户主变成了我姐姐。
现在房产证上还是我奶奶的名字,能否过户到我姐姐名下?具体要怎么办手续?
1,找到你大姑,叫她走街道或者村里出具和你奶奶关系的证明。
2,你姐姐去当地街道或者村里开具与你父母关系的证明。尽量再开具你父母与你奶奶关系的证明。
3,你大姑、你姐拿到证明后,再和你和你母亲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4,公证时要注明其他人都放弃财产,由你姐姐一人继承。
5,等公证书下来以后,你姐姐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和原来的房产证去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细节上可能会有差异,可根据当地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可以的——如果房屋是全部产权,而你的姑姑包括所有的继承人都公证放弃继承,自然可以有你的姐姐继承并且拥有产权!
——房屋的属性决定手续的办理方式!
——最好是到当地的房屋管理局,具体详细的咨询,为了保障你姐姐的合法权利,还是要亲自跑一趟!
手续复杂,要去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