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08:49:38
法院的最终判决,判决书根本没有传送到被告人手头,现在己经在执行了,但被告人现在有新的证据证明该合同是一份欺诈合同书该怎么办?
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不需要另行起诉,可以申请再审。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有新的证据,并且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判决书必须经过送达程序才能生效的。因此刑事判决书没有到被告人手里是不能生效的。
当然,如果是民事判决书,有一个公告送达程序,被告没有收到判决书,但是法院是公告送达的,期满后除非有上诉,否则也是生效的。
采纳吧
建议尽快找一律师,准备好所有证据材料,起诉本案的原告,不然你的钱就执行到位了,钱就没了,判决书可以公告送达,别人签了字,你网上点开看了,都视为送达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