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1 11:31:40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其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第五条规定:“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