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1-23 10:54:58
上班近六个月,前两天公司找到我说我工作不足,让我尽快离开。公司做出这个决定后,我完成了当天工作第二天就没有继续上班了。 事后我向公司人事咨询被辞退补偿金,人事表示他们提出终止合同,但是是我自己要走的。并且无故终止才需要支付,而我在工作中犯了很多错(有过失误,检查出来后及时弥补没有给公司带来巨大的伤害),并且当面提出过很多次,所以不需要支付给我补偿金。 请问以上情况确实不需要支付给我补偿金吗?
这是一个你应当吸取的教训 公司要你离职 你就应该办妥离职手续后再走人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走了之 却给人留下话柄 现在 你还可以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 没有缴纳社保金 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补缴社保金 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既签订了劳动合同 又缴纳了社保金 并且有你工作中多次失误的证据 那么公司的处理是有理有据 合法合情的 你只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