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26 11:12:02
如果通知您上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拒不提供的,视为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且劳动者不再提供劳动的;
2.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且劳动者不再提供劳动的;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停保手续或者档案转移手续,且劳动者不再提供劳动的。
只要你没有签字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他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