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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6个兄弟姐妹,我家房子要拆迁,当时我同意把50平方面积给活着的父亲母亲居住

更新时间2019-11-01 04:46:13

我家有6个兄弟姐妹,我家房子要拆迁,当时我同意把50平方面积给活着的父亲母亲居住,现在父亲和母亲要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孙子(其它兄弟的儿子),这个合法吗?没有通过我的同意,现在房子新的房产证没有,还在办理中

你好,房产证登记在你名下,实际是你父母该的老房子吗?这种况你只是名义登记人,如果你父母拿出证明证据房子是他们的是可以赠与给孙子的,针对自己的财产老人有处分权,因为登记在你名下,补偿款签收,赠与合同履行,都是需要登记人签字的,如果已经分割好财产,在提交的材料中办理房产证有约定登记在你父母名下房子,

兄弟隙逾墙而共御外辱。为了亲必要的舍弃是应该的。

不合法。而且办理过户的房管部门也不符合工作程序,办理过户,是要你在场并同意的。

你同意借父母居住,那么当初所办的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你房屋拆迁后所得房屋应该还是写你或者你爱人的名,不可能写你父母的,他们也就没有权利处置房屋,除非你房产证改了他们的名字,这就等于你送给他们了,是他们的财产,人家爱怎么处置都行。不管现在有没有房产证,就问你拆迁前的房屋房产证是谁的,补偿安置是给谁的。拆迁和补偿安置都是针对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即便暂时办不下房产证那房子也是你的,不可能给他们办证让他们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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