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25 01:25:47
1、聘用涉密人员的部门应依据涉密人员的岗位情况提出涉密人员人选,填写《XX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
2、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经集团保密办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拟进入集团总部涉密岗位的人员,按照“先审查、后录用”的原则,对其自然情况、现实表现和工作表现等事先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报集团保密办备案。
3、聘用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后,聘用部门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拟聘用为核心涉密人员的,人力资源部要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4、新确定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随时进行,已确定为涉密人员的员工每1年进行一次资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