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20 08:05:28
题目:某公司2018年取得营业收入100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500万元(含残疾人工资60万元),支付管理费用8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对外捐赠100万元(含公益性捐赠50万元),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50万元(按照银行标准利率的2倍支付的),支付广告费用500万元。
求计算当年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
本年利润:10000-5500-800-100-250-500=2850万元
调整
1、业务招待费,按发生的60%计算50×60%=30万元,按收入5‰计算10000×5‰=50万元,按30万元计算,调增利润20万元。
2、对外捐赠,非公益性捐赠不能扣除,公益性捐赠按利润的12%计算,2850×12%=342万元,准予扣除50万元,调增利润非公益性捐赠50万元。
3、银行贷款利息,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扣除,250÷2=125万元,调增利润125万元。
4、广告费,按收入15%计算,10000×15%=1500万元,支付500万元,准予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2850+20+50+125=3045万元
应缴所得税(按25%计算)3045×25%=76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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