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20 05:03:18
本人的大绿本没丢失,不知谁冒充本人把我汽车大绿本补走。去车管所查询档案不是我签的字,补办我大绿本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补办肯定是要使用的,如果使用对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是否对你的车辆进行了抵押等行为,如果有,建议撤销。
肯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当然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