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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症上是AB两个个人的名字,A已去世,且他没结婚没子女,请问房产证上可改为B一个人的名字吗

更新时间2019-10-19 00:38:05

房产症上是AB两个个人的名字,B是A的嫂,A已去世,且他没结婚没子女,A的哥即B的丈夫也已去世,请问房产证上可改为B一个人的名字吗

不能,房产证写的是弟弟和嫂子的名字,弟弟未婚无子女,但他也是有继承人的,他去世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没有就得延续到第二顺位,就是父母、兄弟姐妹。如果他父母去世,且只有一个死掉的大哥,且大哥有子女,那就是他嫂子和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子女的话那是死去的小弟那部分无人继承,得到公正处去公证确认无继承人再分割房产。

A是物权所有人,只能由A的继承权人继承

不可以啊,由A的父母继承。请采纳

如果要是A没有遗嘱,没有其他继承人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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