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我贷20万生意赔了无力偿还至今已有五年,在此期间银行从未找过保人,银行将我两起诉,保人找了律师以已过

更新时间2019-10-17 01:10:44

我贷20万生意赔了,无力偿还至今已有五年,在此期间银行从未找过保人,银行将我两起诉,保人找了律师以已过约定时效,不再承担担保义务将保人摘除,法院让我一人承担所有,我该怎么办?能起诉银行不作为吗?

  这个是并不矛盾的。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即使当初担保未过时效,法院判决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反过来担保人还是可以向你方追偿,起诉你方,要求你方承担的。《担保法》第十二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由于权利人权利自治,作为银行,其何时起诉是其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所谓不作为一说,并且从银行今后可执行权益角度出发,银行当然是希望由两人承担更妥,至于超过担保时效,该项后果也是银行来承担,客观上与你是没有关系的。

  因此,你方不能起诉银行不作为,同时该诉也是不可成诉,会被驳回或不予受理的。

你好,保证人只在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超过保证期限是可以提起时效抗辩的,这是保证人的权利,保证人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都可以提起时效抗辩,超过保证期限是可以提你,你也可以提因为已过5年,正常债权人要在3你内提起诉讼,但是债权人超过5年才提起,可以提起时效抗辩,如果你答应还款,后期又不想还,法院会支持债权人取得债权,如果你提起时效抗辩,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没有此权利。

找不找担保人是银行的自由,借债还钱天经地义。

相关标签:银行

上一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多少

下一篇:异地报普通话能审核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