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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7月28日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今年的7月28日还款,超期请问银行要收取次拿金吗

更新时间2019-10-14 14:14:16

我是去年7月28日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今年的7月28日还款,但是银行实际是去年的9月28日放的贷,我实际也是今年9月28日还的款,请问银行能违约金吗?

银行贷款期限不是以合同日期计算的,是以放款日开始计算的,你的贷款日期合同是去年7月28日,放款是9月28日,贷款到期日是9月28日,你9月28日还款,银行不能收取违约金。

你好,建议看一下自己手里的贷款合同,银行的合同一般都会标明以实际放款时间为准,当然也可以直接问一下给你签订合同的贷款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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