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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自已主动离职没办手续,10月5日又被老板请回来上班,中间这休息的4天算正常休息还是算旷工?

更新时间2019-10-11 12:46:54

如果贵单位是标准工时制,这四天是正常休息,不仅是您,大家都是正常休息。前提是,您所说的九月底只能是9月30日,最多提前到9月29日开始没有上班,10月5日恢复上班。我们都是10月8日上班。总体来说,十一休息了7天。离职要提前30天提出,不能说走就走。

自己离职,老板没有给予办理手续的况下,不去上班,应该属于旷工;当然,老板同意,算是休班或者给予上班待遇也未尝不可。

这可该你在老板请上班前先约定好,如先没约好现你还可和老板去约定去。

这要与老板商议,按理即不算休息也不算旷工,算无业。

如果老板不计较的话,就算休息。

跟老板商量。

可以算休息。

你想啥好事呢,当然算矿工,但是老板算你加班我们也没意见

如果是被请回来的,那算正常休息或者休假,不算旷工

老板请回来的,怎么会把这4天算作旷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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