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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雇人在未开工时干私活受伤,雇主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10-10 00:34:25

答:没有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从事雇佣活动”,该解释第九条第二款明确为“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故而,雇员接私活儿,雇主不承担责任。


如能证明对方受伤和雇主没有关系,就不需要担责

没有责任的,都说是私活了

没有责任。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要做具体分析,要看某些规定、约定等,因其中有些况是比较复杂的。如雇主或相关责任人员在未开工前让人干私活,有时可能就等同于开工了。

在非工作时间干私活,雇主还要担责?

证明他在做私活,无责

有一点责任的。

只要确保不是给你干活,也不在你规定时间里面工作,主要是没给你干活!如果能证明就和你没有关系!

应该是跟雇主没有关系,收集证据,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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