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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公司A上班15年,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

更新时间2019-09-25 15:01:51

请教:一个亲戚甲,在公司A上班15年,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现在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但不想辞职,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公司不同意。应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法: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与公司友好协商,实在不成,就诉诸法律吧

这件事很好办。只需要去社保部门举报就可以了,不用有顾虑。15年的时间,公司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默认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所以,你只需要要求公司补签书面合同就可以了,如果公司不签,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肯定会签的。另外,因为你已经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就无权主动跟你解除合同,如果跟你解除了,就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公司违法,是要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最好的处置方式是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维护合法权益

到劳动监察立案,追缴社保

公司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到现在未签订合同,已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关于社保问题,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赋予单位的职责,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办社会保险。如果你不想辞职,继续在公司工作,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同意,只能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通过仲裁或起诉,你的合法权益肯定是得到维护的,你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可能要有点难了。

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举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和赔偿。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应当向当地人社局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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