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9-21 16:30:08
那年参加特战队选拔,被我从新兵连一直陪我的战友击中心脏,幸亏本人心脏位置偏上,躲了过去,但还是擦伤了,导致心机供血不足。我原本以为他只是走火误伤,没有予以追究。受伤后无法从事劳累的运动,工作,现阶段心肌供血不足发作频繁,无法从事正常体力的工作,只能当个小保安。现在得知他当年是故意陷害我,想要拿到入围的名额。请问,我现在能告他么?我们均已退伍好多年了
如果没有超过追溯时效,可以追究其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现在再追究要以事实为根据的
需要搜集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