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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读高中缴的利价,当时离婚只说承担一半教育费,可是利价学费15000,我应该给吗?

更新时间2019-09-16 11:43:57

我只想给正常学费,即孩子考上高中的学费,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读的利价,现在前父要求我支付一半的教育费,我应该给吗

     当时离婚协议上,法院判双方父母各承担一半的教育费,但是没有界定这个教育费是孩子自己考上高中的学费,还是读利价(因为没考上)的学费,我想,这样的况你应该承担一半的,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即便父母离婚了,也改变不了自己孩子的身份,做为父母对孩子的付出是无私的,不应该计较,应该支持对孩子有利的方面。中国的父母是可以为孩子倾其所有的,正常的父母都应该这么做。

要看你愿不愿意为孩子付出

自己的娃娃你认为可以不管了,学习是娃娃一生的事,钱真不算什么。

那基本上要给,而且你孩子的学费你都在计较……跟你离婚真的是明智的选择

孩子是你亲生的吗?

严格来说只需要付普通教育费用,至于超出范围的可以进行协商,愿不愿意就要看你自己决定

朋友你好,按理你可以按正常的费用支付,多出来的费用完全可以不给,但孩子毕竟也是你的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如你条件许可就给吧.

如果那是你自己亲生的,为了孩子的前途,应该给~

对孩子的付出,与婚姻现状无关~

不管情况怎么样,孩子是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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