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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3-11 21:48:04

地质灾害都是在一定的动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制约,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地质灾害简易监测方法有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群测群防法等。
地质灾害在线监测(威海晶合)方法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基础上,依靠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GIS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雨量管理、预警分析、灾害管理、地图管理、系统设置等功能。
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数据库,正在不断完善中。

洪水地震(采掘)、土地砂化、砂尘暴、雾霾………………

挖掘山脚 堵塞河道 乱砍乱伐 

开发,制造业等

相关标签: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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