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06 23:19:06
 分手了,婚纱照被叫停!男方付款,要求制作出件,留个物件起码有自己的照片。女方分手三周后,本就不再联系,但却要求摄影公司销毁!意见不一,导致无法制作!因为是婚纱照片,既然已经分手,这照片应该双方协商好怎么处理,不能由谁单方面提出意见决定。很显然摄影师的这种停止制作的做法是错误的,除非他退回款项。
所以,你应该主动向对方提出你的意见,如果对方怕你作弊(私自保留对方的影像),你可以让对方监督照片的制作、直到你取走照片。
如果摄影师以任何理由不制作,你都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自己的消费维权意见。
谁出的费用谁作主,影楼收了钱就要制作,如果不履行应该要赔偿的。如果影楼不按期交货,可以告他。
这种事情由女方负责赔偿损失,你是受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