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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刑事犯罪会怎样判

更新时间2018-03-11 19:19:54

A和B完全不认识,A在B老婆的微信上发信息说B在外面找鸡等等挑拨的话语,因为生意关系A有B老婆微信,被B发现短信后带弹簧刀上门找A,B先动手上去就是一刀,A随后拿了两根短的铁棍,像是拧汽车轮胎螺丝的那种十字型铁棍头比较大,当时A还有个朋友在帮A,最后的结果是B的手背三根肌腱断裂已接上,颧骨骨折,A手臂韧带刺断,脸上三处刀伤,缝合伤口较大,还不知道会不会毁容,脑颅出血和脑颅骨折,医生说5个月后脑颅不好还要动手术,现A和B都已出院。

会不会判B坐牢,如果判刑的话手还没完全恢复也不能动,医生说完全恢复3个月,有没有调解好不判刑的可能?

没有可能不判实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伤害罪案件具体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按照伤检定罪!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情,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来看不太可能不判刑 因为双方的伤势应该构成刑事犯罪了 而刑事犯罪不是不举报不受理 应该是双方按伤害罪判决 A虽然有正当防卫的认定可能 但是毕竟事发原因是A发的消息导致的 如果是不实信息就是恶意中伤了

这种情况属于双方互殴的刑事案件,都存在过错,都构成轻伤以上的伤情,都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被判处刑罚。

是哪一方报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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