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24 07:36:01
解决劳动争议一般要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前提必须能证明与被告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书证、劳动合同、办理社医保的缴费记录、上班打卡等,在没任何书证的情况下,也可通过收集视听证据的形式加以证明。其他,如有要求加班工资的,也要有能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当然,还可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出其它诉求,收集证据是劳动争议胜利解决的关键因素,也是在劳动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收集完毕证据后,根据不同情况,依照劳动合同法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情况能否迅速解决,一般不建议走这渠道,因为效力不够,只能试试。解决劳动争议较有力的处理方式,是走劳动争议仲裁,这是向法院起诉前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定不满意的,还可向法院起诉,经过二审,最终裁决定案。
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1)申请;2)受理;3)调查;4)调解;5)制作调解协议书。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劳动纠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当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申请劳动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也可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解决。
这是当前的一大难题,欠薪,尤其是欠农民工工资的,还比较好办,其他的劳动纠纷很难办。
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