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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长是否合理合法

更新时间2019-07-24 07:35:10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做会计,一天工作9小时,月休4天,这种工作时长是否合理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肯定是不合法,法律规定,每周四十个工作小时,休息两天。

员工工作时间应该符合《劳动法》规定。

不合法也不合理,但是就是没有人愿意出面管理。

你如果能接受就合理,不能接受就不合法。

这种况非常多,既然你在私营企业,应该知道你和企业的关系,有些事不能光靠法律规定。还有利益关系,如果你确实想不通,可以另找出路。

有些公司是把吃饭时间扣出来,国家也没规定一定要。双休

这要看当初是否明确告知这些规定,还有工资待遇等,没有告知你可以和老板谈的,也可以辞职不干的。

这种公示安排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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