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23 06:23:07
我们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合作的一家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有一名员工发生工伤,其工伤赔偿款用工单位打到我们公司账户。由我们公司来发放给这名受伤的员工,请问,我们收到的用工单位打过来的赔偿款,
我们收到钱,在发给员工,收到时及发放时,应如何做账,会计分录如何?
入账时标注“工伤保险赔偿金委托转入”;支出时标注”工伤保险赔偿金委托支付“。
一入一出,账目必须完备。1、收入:增加备用金;支出:减少备用金;2、收入:减少管理费;支出:增加管理费。
这类业务应该属于“营业外收支”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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