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更新时间2019-07-21 04:28:53
您好!别人欠我30万钱,我在四年前在当地法院起诉。由执行局用房产证担保冻结被告工资,执行三年后,法院又提出其他欠款人参与和我分配其冻结工资,但是他的工资不是唯一财产,请问这样合理吗?
其他欠款人申请强制执行应由申请强制执行人自己提供担保,不能以你的担保冻结财产来参与分配。
可以向法院监督机构举报
法院判决就存在合理性!
上一篇:本人因林业局不给更名,被买家起诉,拉近黑名单怎么办
下一篇:蚂蚁的身份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