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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内贷款签了授信3年的合同,离婚后,前夫贷的款,我需要还吗

更新时间2019-07-15 07:48:26

2014年跟老公在农商行贷了5万元,2015年还清。2016年离婚离婚之后他又去贷了5万,他自己签的贷款合同,钱也转入他的账号。现在农商行把我跟他告上法院,说我也有责任,说我在2014年贷款时签了授信3年的合同。我要怎么办,难道要我去还吗?

这个要看当时贷款申请的贷款用途是什么,如果是买房子,离婚后做了财产的分割,那你肯定有部分偿还义务的;如果所以财产都归你,那你就是全部偿还义务;反之,你净身出户了,即没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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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前夫贷款的钱是用于家庭方面的投资和使用,这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你们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否则的话,你是不需要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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