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03 06:29:10
一查社保,发现单位社保两头都正常交费,中间少交社保10年的费,现在单位还在正常给交社保,去劳动仲裁,还是法院,好,谢谢......
劳动纠纷应该先申请仲裁
当然是到劳动稽查大队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后就干不下去了,留下也是单位用招为难你的。
最好与单位协商,叫单位把中间少缴的补上,如果单位不同意补缴,可以先向劳动争议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无论是仲裁还是起诉,首先要取得单位未缴纳的证据,没有证据是不会受理的。
先去劳动仲裁。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