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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应交电费为240元。约定缴费日期为每月18日至23日。

更新时间2019-06-23 04:31:52

2011年1月应交电费  为240元。约定缴费日期为每月18日至23日。,2011年1月应交电费  为240元。约定缴费日期为每月18日至23日。该客户于2010年1月20日缴纳上述电费,计算该客户应缴纳电费和电费违约金各多少元?

电费逾期缴纳是要收取违约金的,收费标准年内逾期居民每天1‰,其他用户2‰,跨年3‰

1、该客户2010年1月20日应缴2009年12月份电费:320元

应缴续约金:320×3‰×28=26.88元(2009年12月23日-2010年1月20日是28天)

2、2011年1月应缴电费240元,如果在2010年1月20日缴纳属于预缴,应该在2011年1月18-23日期间缴纳,不在这次缴费范围内。

按照天数与违约率计算,或折算成月份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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