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1 18:00:49
我是一九八九年参加桂林陆军学院司务长函授学习的,一九九二年七月毕业,现在人社部门不承认,应该如何是好?
提示:该陆军学院于2005年已被撤销,现在是广州军区综合训练基地,已经不再对外办理招生及函授教育。
另外告知:军队院校函授教育,主要针对军队内部人员的培训学习,没有资格对社会人员进行函授教育。因此,并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习范畴,地方上不承认其学历证书,就在所难免。
学籍管理有规定,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通过军队院校取得的学历是认可的,但地方人员(未服役)通过军队院校取得的学历一般是不认可的,除非经过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了军队院校招收地方生计划的特殊情形才可认可。
本轮军改以后,全军院校教育工作统归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负责。
原桂林陆军学院已经撤销,故此事应当向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