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你好,想请问哈,下雨把下水道冲开了,骑车掉到下水道受伤,是天灾自己认倒霉,还是找有关部门赔偿

更新时间2019-06-15 13:37:22

如果已经因为水多看不到井盖了,是人祸。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1条,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若掉落井盖里的,应由管理部门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未尽管理义务的,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本身具有损害危险性,但管理人可以通过管理予以改进或避免损害发生或将其降低到最低限度。管理人对窨井等地下设施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及时巡查、维护、修缮、保证设施安全。

下水道哪家单位管理,就这家单位负责赔偿。小区里的找物业,道路上的一般是排水公司。

市政道路工程处有责任维护,他们要根据伤的况给予赔偿。

找谁多没有用啊

可以找有关部门赔偿,因为他们没有管理好这个井盖

是自己不小心,以后多注意,无赔偿

这个是天灾,不是人祸,属于不可抗力,一般没有赔偿,如果是人为打开的下水道并且没有警示造成的才有赔偿。

只能自认倒霉啊

由市政负责,但最好保留证据,先打12345电话

上一篇:一审撤销的被告,上诉二审能否作为被上诉人?

下一篇:父亲没有劳动力,家里的农田可以拿来盖房子吗,其他没有宅基地